政策法规 — 本市条例及政策
关于做好对疑似残疾人排查和残疾评定的通知
长残联发〔2021〕1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根据长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摸排整改提升工作抽查复核情况的通报》(长乡振[2021]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成果摸排整改工作,结合目前残疾人状况基本调查,认真做好对符合残疾标准未办理残疾人证和疑似残疾人进行排查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将排查工作与走访探视、残疾人基本状况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对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要立行立改。
2、按照市残联、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办证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进行免费评定实施方案》(长残联联发〔2019〕3号)文件要求,指导村残疾人协会配合村书记,认真做好脱贫户未办证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的筛查,并做好数据的上报对接。
3、要积极协调当地卫计局或评残机构,对脱贫户未办证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工作。对病情严重、行动不便的,组织评残专家进行入户评定。对符合残疾标准的,按照流程办理残疾人证,做到“即评即办、不落一人”。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