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 政策解读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立
公益保护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协作机制
图为共同签署部门协作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残疾人群体无障碍权益,9月19日上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行建立公益保护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市检察院专委李彤与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曹阳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并签订了部门协作机制文件。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与市残联维权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部门协作关系。
公益保护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协作机制文件明确,两部门建立部门联动、信息交流、问题反馈、体验调研、普法宣传、定期培训等机制,紧紧围绕涉及残疾人群体的无障碍实际困难与需求,找准问题症结与对策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残联各自的职能优势,通过公益司法,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推动解决无障碍实际问题,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部门协作,把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公益诉讼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