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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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吉营商环境组〔2022〕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保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主动服务,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服务广大残疾人为重点环节,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进而推进残疾人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相关处室、就业中心及服务中心,年底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宣传报道各项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企业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残疾人就业招聘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年底前)

  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应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到日常、落到实处。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人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新的服务观念,强化代表、服务、管理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

  (三)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就业中心、服务中心,年底前)

  完成事项梳理规范工作,指导推动区事项库梳理工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四)深化行政许可便利化服务(服务中心年底前)

  全面推行全市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免费送达,为企业提供全程“零跑动”“不间断”“无门槛”服务。建立“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机制,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即来即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六)做好营商环境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年底前)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报道机会,展示市残联营商环境建设的亮点和成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有较多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七)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年底前)

充分发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按要求完成本处室的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统筹衔接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与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逐步规范完善,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畅通监督渠道

  通过信访、网上举报等渠道,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与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作风引领,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