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2016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创业就业、脱贫攻坚为重点,对残疾人在生活上多保障、在创业上多支持、在人格上多尊重,深入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为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的残疾人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的工作经验,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整体与短板、增量与存量、直接与间接、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聚焦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突出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农村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和就业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科学编制好《长春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2016-2020年)》。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有关意见的分工方案》,将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打好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残疾人各项保障政策。在实施“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尽快出台《长春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沐浴阳光”工程,为52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个性化无障碍改造,为1000户贫困重度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家庭安装洗浴设备。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一步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对集中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机构给予无障碍改造补贴。
深入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年”活动。认真落实好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促进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带头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动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继续推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招录工作,做到“应招尽招”,确保任务指标尽快得到落实。新建一批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评选一批市级残疾人创业带头人。落实首次创业残疾人资金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功能,使入驻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平台。
继续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好每月18日的专场招聘会,通过“互联网+”模式为残疾人提供用工信息发布、创业项目推介、产品推销等服务。继续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全年实现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以上,培训残疾人8000人次以上。发挥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残疾人技术人才方面的引导作用,优选8个项目办好年度竞赛,为参加省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准备。推动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辅助性就业。开展好支持性就业试点工作。
全面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围绕省、市精准扶贫方略,做好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政策,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带传培”、“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等项目,尤其是重点培育、支持一批集中就业、扶贫基地,带动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加大贫困残疾人救助力度,并向农村残疾人倾斜。认真研究市残联包保对接村的帮扶措施和方案,逐户确定扶贫办法,帮助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三)坚持教育支持与康复服务相结合,切实增强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加大残疾人教育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工作。深入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好国家“彩金助学项目”。继续做好扶残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帮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对残疾人接受成人教育给予资助。
加强康复救助和康复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发等基本康复服务,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大小腿假肢。对孤独症、脑瘫、智力障碍、苯丙酮尿症等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要“有一例救助一例”。继续实施重性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项目。大力加强社区康复站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居家康复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康复需求。加大残疾人康复人才的培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将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完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并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四)坚持宣传与活动相结合,营造残疾人全面参与、融合发展的社会氛围。围绕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重要环节,在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十二五”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对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两项补贴”制度、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等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创星”活动,即争创自强明星、创业就业明星、扶残助残明星,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在“媒体走基层”活动中,深入挖掘和宣传各类典型事迹,总结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开展2016年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推选优秀新闻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结合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进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建立并扶持一批文化创业示范点。成立长春市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强化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举办残疾人书画艺术展览和“同行小康路”征文比赛。依托乡镇(街)、村(社区)康复站、托养机构等建立示范点,为基层残疾人提供体育健身场所,力争做到“一地一品牌”。建立长春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做好有关残疾人运动会的集训工作。
(五)坚持加强管理与提升服务水平相结合,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全市各级残联要坚持“透明管理、全面服务”的理念,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透明管理”就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于残疾人证办理、惠残项目、扶残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社会公益物资发放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化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尤其要加强扶残、助残项目的评估,对项目资金进行追踪问效。要强化各项党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全面服务”就是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全方位的服务。要服务下沉,能在社区、街道解决的问题,绝不在区、市级解决。对于残疾人的一些个性化需求,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集聚社会资源,为一些个别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做好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提供基础支撑。
加快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利用好省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探索研究“互联网+残疾人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教育、康复等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市残联网站的平台作用,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市)区、开发区、街道、社区要利用网站服务残疾人。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残疾人远程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视频系统,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等服务。
做好残疾人依法维权工作。市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全面开通使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利用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为残疾人提供实时服务。发挥好法律救助工作站及法律救助协调办公室的作用,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
大力发展助残慈善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公益助残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社会助残组织规范发展。在争取和实施好国家、省公益助残项目的基础上,集聚社会资源和爱心,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募集社会资金开展助残公益项目及活动,设立“兴业银行助残公益基金”,并实施好相关助残项目。继续加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物品发放管理等制度,努力培育良性透明的公益文化。
(六)坚持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解决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信心不足、消极畏难、懒政怠政等问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争做“六个表率”。提高残联队伍素质,开展残联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专题教育培训。加强干部协管和残疾人干部配备,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为干部梯队建设打下基础。实施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提升计划,加强乡(镇)、村基层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加强专门协会自身建设,对协会主席、副主席及残疾人骨干进行培训,在盲人节、聋人节、肢残人日等节日期间开展主题活动。举办长春市第二届听障演讲比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打造志愿服务队伍典型。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市残联党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班子建设,全面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做到“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建功立业共圆“长春梦”。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残联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切实解决作风浮漂、工作不落实和落不实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坚持政治性,把残疾人团结在我们周围,增强凝聚力;永葆先进性,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投身改革发展、建设美好长春;突出群众性,面向基层,建立联系、引领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搞好残疾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