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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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目前已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继续有效理由

1

关于印发《长春市救助贫困精神病人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长残康发〔2004〕6号

文件内容仍继续有效

2

关于印发《对依靠父母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的通知

长残联发〔2010〕2号

文件内容仍继续有效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长残联联发〔2011〕16号

文件内容仍继续有效

4

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的通知201302009

长残联联发9号

文件内容仍继续有效

5

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鉴定机构、县(市)区级残联残疾人证鉴定审批实施监管及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02016

长残联联发3号

文件内容仍继续有效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废止理由

1

〈长春市残疾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残联〔2008〕19号

文件内容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已有新的文件政策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失效 理由

1

关于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求助工作实施办法

长残联联发〔2011〕5号

已有新的文件政策

2

长春市开展0-6岁贫困家庭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

长残联联发〔2011〕6号

已有新的文件政策

3

长春市0-6岁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长残联联发〔2012〕6号

已有新的文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