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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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总体安排,市残联承担两项任务,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面提前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任务完成情况

(一)扩大助残范围,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的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本科以上(含本科)每年6000元、专科3000元、中职和高中1000元的资助。

经过多渠道宣传,逐级审核上报,全年对符合条件的444名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其中本科188人、专科116人、中职33人、高中107人。共投入资金164.9万元。

(二)对进入自闭症教育、康复机构及其他日间照料机构的16周岁以上大龄自闭症患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

经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大龄自闭症患者(含大龄智障)共计96人,其中南关区12人、二道区20人、宽城区59人、绿园区4人、长春新区1人,共投入资金103.5万元。

二、  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实事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6]44)要求,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谋划了2017年惠残实事。

《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下达后,为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维权部每个月进行一次调度,各相关业务部室和事业单位,严格按任务分解表的时限进行,填报调度表。按照民生办要求,把省民生实事纳入了考核范围,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

(二)制定方案、规范程序。

     为落实扶残助学工作,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扶残助学金发放的通知》(长残联发[2017]18号)文件,文件明确了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办所需资料、申办时间,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并且对基层残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辅导全市残联系统进行办理流程培训,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享受政策扶持时能方便快捷。

为落实给予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资金补贴工作,下发了《长春市残联关于给予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资金补贴的通知》(长残联发[2017]8号),文件明确了补贴对象与条件、申请程序、补贴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该项政策为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家庭减轻了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社会反响很好,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使惠残政策家喻户晓

为了使惠残政策家喻户晓,落到实处,市残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和报刊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大提高了知晓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家庭,同时也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2018年幸福长春建设工作

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按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优先保障基本需求,坚持实事求是,强化共建共享理念,坚持当前与长远并重的原则,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业务部室反复研究推敲,按照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上报了2018年民生实事惠残项目。

(一)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为0—15岁有需求的脑瘫患者免费适配矫形器;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增加服务频次,由原来的3个月24次增加到36次。

(二)加大保障力度,解残疾人意外伤害之忧。为城区、开发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当残疾人因意外导致身亡、住院等情况,依合同给予适当赔偿,解残疾人意外伤害之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重点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使残疾人早日步入小康社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