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长春市残联2018年度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一、残疾人教育工作
(一)学前、义务教育资助落实普惠要求。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好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学前教育阶段普惠制教育资助政策,做好彩金助学普惠困难残疾学生学前资助政策,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统筹多种教育形式,为每一位残疾儿童提供合适的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
(二)深入实施扶残助学项目。按照《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每年给予资助,抓好申报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实现“有一助一”。做好县(市)高中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指导,确保宣传到位,不漏一人。
(三)持续开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助。继续实施对16周岁以上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宣传,鼓励更多的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职业康复,提升融入社会能力。深化与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开办特殊教育模式,增设更加符合残疾人就业需求的新课程、新专业。
(四)积极做好残疾学生高考服务工作。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政策,准确掌握残疾考生信息,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及高考咨询、指导和服务,确保上线考生录取率达到100%。
二、就业工作
(一)完善制定残疾人就业资助政策。进一步细化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开展调研,解决政策重叠、相互矛盾、衔接不当等问题,为扶持残疾人精准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
(二)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督促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招录残疾人计划。继续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
(三)实施残疾人精准创业就业服务工程。继续开展好残疾人招聘日、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以精准就业服务工程为载体,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全力做好培训、就业服务以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全年完成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
(四)实施残疾人精准培训计划。以精准就业服务为基础,以残疾人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各类精准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深化雇主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全年培训残疾人5160人(次),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次)、城镇技能培训2160人(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农村青壮年残疾人文盲扫盲工作。组织好残疾人技能竞赛。实施好带传培训、盲人按摩妙手兴业、千家万户巧手“三大工程”。
(五)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盲人按摩培训、电脑培训、医疗考试基础工作,推动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同市卫计委沟通协调,实现盲人保健按摩机构逐步向医疗按摩机构过渡,争取部分机构纳入新农合和医保合作单位,拓宽机构业务范围,增加收入渠道,推动盲人按摩院发展,带动更多盲人就业。
(六)继续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按照中残联、省残联关于辅助性就业的要求,重新修订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补贴办法,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场地、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购买等给予补贴。
(七)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出台全市残疾人孵化基地建设指导意见,重点打造3个残疾人孵化基地建设示范点。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
(一)深入实施行业脱贫。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购买农机服务、进行无障碍改造,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的基础上,以扶智扶贫为重点加大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继续做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年免费培训500人。增加建档立卡内精神、智力、重度肢体贫困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保障,为上述人员入住集中托养机构的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未入住集中托养机构、在家庭进行照料服务的每人每月补贴125元。
(二)做好贫困村帮扶工作。贫困村脱贫攻坚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施1+N脱贫政策,按照脱贫攻坚进度要求,2018年完成全部脱贫任务的85%,继续扩大包保村光伏发电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力争年底完成并网发电。
(三)落实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识别和统计工作,配合财政、住建部门完成全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中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使残疾人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四、社会保障工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提高“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城镇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50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300元;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为我市城区、开发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做好残疾人养老保险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提供个人缴费补贴。帮助残疾人提前病退鉴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多元化发展。加强托养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实施残疾人日间照料示范站建设。依托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创新居家安养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服务的形式,丰富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内容,增加职业康复、社会适应性训练、心理疏导等贴心的服务项目。
(四)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充分利用残疾人社会救助、“两项补贴”数据交换信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推进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供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