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讲话 — 工作报告
在长春市残联八届主席团二次全会上的报告
增进民生福祉 服务振兴突破
努力开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长春市残联八届主席团二次全会上的报告
(2024年3月6日)
长春市残联理事长 王俊飞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委托,向主席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残联新一届执行理事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十四五”规划和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牢牢把握“稳”与“实”的总基调,打基础、强基层、办实事、求实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残疾人事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加快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分两批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完成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整改整治各项任务,达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预期效果,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坚持立查立改,全面完成市委巡察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助力“幸福小区”创建,共完成实事项目8个、“微心愿”56件。在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上取得集体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协调工会专项经费更新活动室器材,新建了乒乓球室、瑜伽室,重新装备了健身室,切实丰富了机关的文化生活。
(二)强化措施兜底线,以保障基本生活为重点织密筑牢残疾人民生安全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惠及15.5万人(次)。“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884人。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出台《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全年共为4541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中居家安养3819人,机构托养722人。为6.8万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7750户残疾人家庭和200个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分别完成省民生实事任务的289%和100%。将914户、1059名残疾人纳入返贫监测范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471人(次)、产业扶持2690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2.9%和145%。扎实做好榆树市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落实托养、康复、教育资助、无障碍改造等项目措施,共惠及5000余人(次),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
(三)千方百计促就业,以政策项目为引领积极拓宽残疾人增产增收新渠道。深入落实《长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对444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情况进行核查,已安置残疾人398人。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行动,组织招聘活动181场,帮扶实现就业283人。通过“走访拓岗促就业”共开发岗位类别150种,可安置残疾人2710人。全年扶持残疾人首次创业42人,租赁摊床位补贴20人,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补贴5家,申报省市级就业基地2家、创业带头人3人。全市已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22个,共安置残疾人407人。全市培育残疾人孵化(网创)基地18个,累计入驻团队110个,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261人。“圆通助残驿站”安置就业16人。“美丽工坊”项目带动残疾妇女就业增收34人。金融助残发放贷款784.4万元,共支持残疾人22人。177名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录入率和服务率均达到100%,就业率达85%。全市培训残疾人7279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3286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46%和105.6%。在第二届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创新大赛上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特别奖1个的优异成绩,长春市残联获得最佳组织奖。
(四)精准务实提质量,以满足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印发《长春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年为3.7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成省民生实事和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任务的138%。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9.8%,完成全市三年攻坚行动提出的“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的阶段性目标。辅助器具适配1.3万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0余人,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2830人,盲人定向行走、低视力功能训练828人,大小腿假肢安装217人。为脑瘫儿童发放“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轮椅46辆。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共同出台文件,在全市推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全年共培训康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1449人(次)。“爱耳日”、残疾预防日期间,开展助听器适配、义诊、残疾预防知识宣传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新认定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两家,其中新增的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填补了省内空白。
(五)全面发展强素质,以教育赋能为根本鼓励扶持残疾人实现就学梦。继续实施扶残助学项目,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共申报2998人(次),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1162人(次)、专科760人(次)、中职344人(次)、高中700人(次)、成人及自考32人(次)。为224名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提供职业教育资助。为102名在长春开放大学就读的残疾人提供成人教育资助。向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院推荐学生42人,录取34人。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等工作。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残疾儿童青少年发放辅具112件(套),为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便利。
(六)丰富载体促融合,以平等共享为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度。“全国助残日”前夕,举办了残疾人文艺汇演。全年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6次,组织开展“光明影院”无障碍观影活动3700余人(次)。组织300余名残疾人参观全国听障人士美术作品巡展。组织7名残疾人参加在广州举办的全国轮椅舞推广活动。组织2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第四届残运会群众体育示范推广活动。申报省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2个。成功举办长春市第一届运动会(残疾人组)比赛,共产生金牌151枚、银牌104枚、铜牌72枚,长春市残联被评为全市第一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在吉林省第四届残运会上长春市共获得104.25金33银36铜,取得金牌数和奖牌总数双第一的优异成绩。长春市4名特奥运动员在第十六届世界夏季特奥会上取得5金2银1铜的佳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恩惠对市残联工作给予肯定性批示。
(七)夯实基础强队伍,以组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大力促进残联改革再深化。高规格召开长春市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执行理事会,结合换届配备了2名残疾人副理事长,顺利完成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换届工作,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双重管理规定,协助当地组织部门,对6个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共7人进行任职考察。市残联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3次,切实提升了残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证清理整治工作,共冻结残疾人证2941件,新办证10630件。填写发放“明白卡”13.5万余张,确保惠残政策精准落实。向省残联网站上报信息669篇,采用514篇,采用率全省排名第一。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77篇,采用63篇,总分全市排名第四。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共采集信息23万人,入户率97%以上,手机APP录入率100%。全面启动“一网统管”工作,将残疾人人口库基础数据对接到全省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开放共享。
(八)广泛宣传聚合力,以公益助残和依法维权为手段努力营造事业发展软环境。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80余篇、短视频230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0篇。积极调动社会爱心力量,募集利用公益资金75万元,实施“康轩·特教儿童图书”、中基会2023年“集善·爱的滋润”和“爱心公益·扶残助学”等公益项目,为孤独症儿童捐赠图书1600套,为残疾人发放生活日化用品16万余件,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伤残军人捐赠10余万元生活用品,资助榆树市48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为榆树市486户受灾残疾人家庭提供米面油援助,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雷锋在我身边 关爱残疾人邻居活动”,“结对儿”4243个,服务7206人(次)。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携手志愿组织开展公益助残活动20余场,“长春聋人帮帮团”筹集善款3.8万元,帮扶421人(次)。全年共处理来电来访解答2378件,提供法律咨询227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569人。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维护了残疾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过去的一年,省残联、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市残联换届大会、深入直属机构开展调研,走访了残疾人创业企业、看望慰问了特奥运动员,中国残联程凯主席到我市进行了走访调研,对长春残疾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长春市残联在省残联对各市州年度综合评价中,位列优秀等次首位。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长春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九台区“善满家园”被评为国家级“美丽工坊”。绿园区选手曹丹获得第四届全国听力残疾人朗诵大赛三等奖。新华网、央广网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对九台区善满家园事迹、村级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工作、“光明影院”公益项目单元启动仪式等进行了报道,我市残疾退役军人王琦获评2023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楷模”荣誉称号。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在这里,我代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残疾人事业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够均衡;残疾人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仍需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升;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需持续推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干担当,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中国残联八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中国残联、省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部署、“十四五”规划和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目标,把握稳与实总基调,坚持以实促稳,聚焦重点群体保障好、惠残政策落实好、合理需求满足好,坚持整体工作与“四下基层”相结合,全面服务与重点帮扶相结合,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党建引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阶段性任务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在中国式现代化长春全面振兴新突破实践中着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现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新提升。旗帜鲜明讲政治,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整改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抓好整改整治、建章立制,推动残联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优化改进作风,落实好“四下基层”任务,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解决好残疾人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更好地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案为鉴,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重点群体,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新提升。加大困难重度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加强与民政、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政策。规范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全年为3010名以上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900名“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6.4万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1000人(次)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提供资助,为17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深入实施“残联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加大残疾人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坚持智志双扶,为1115名以上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对2053名以上残疾人进行产业扶持。继续加强农村残疾人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项目。继续做好榆树市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九台区莽卡乡三道村包保帮扶工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残联贡献。
(三)强化政策扶持,实现残疾人创业就业质量新提升。全面落实《长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十大行动”,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继续实施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补贴、租赁摊床位补贴、辅助性就业补贴等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就业援助、走访拓岗、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组织实施好“美丽工坊”、农行金融助残等就业增收项目,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确保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大力挖掘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参与东北亚博览会残疾人优秀产品作品展示展销活动。全年为4210人(次)以上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残疾人就业2360人,其中城镇1214人,农村1146人。
(四)精准满足需求,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新提升。深入落实《长春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和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任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推进措施和工作机制,全年为3380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全年为10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继续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全年惠及2800人以上。制定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计划,推进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扎实做好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相关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加快推进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开展儿童康复、辅器适配等业务,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康复服务。组织开展康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康融合行动,落实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继续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具适配服务。组织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爱耳日、第八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公众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
(五)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残疾人参与共享融合新提升。加强思想引领,面向残疾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开展系列宣传庆祝活动。围绕第34次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大力开展主题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吉林楷模”王琦等残疾人自强典型和扶残助残事迹,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展示残疾人的美好生活。推荐优秀典型参加第七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向省残联推荐优秀作品。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送文艺进基层”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协办长春电影节“光明影院”公益项目单元活动,深入开展无障碍观影活动,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持续选拔残疾人文艺节目,迎接2025年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加快提升残疾人运动员竞技水平。积极备战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力争取得佳绩。加大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力度,健身周、全国特奥日举办残疾人体育活动,不断激发残疾人体育健身热情。借助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换届契机,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实施助残慈善项目,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
(六)解决合理诉求,实现残疾人依法维护权益新提升。依托长春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落实残联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社区开展残疾人普法行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与市检察院共同推进完善公益保护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义务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培训、体验等活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四下基层”要求,主动下访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不断深化改革,实现残联组织队伍建设新提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2024年度长春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残协规范化水平,推进村(社区)残协“强起来、活起来”,积极参与第八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不断强化专门协会党的建设,持续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协会联系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打造盲人按摩志愿者服务队、长春聋人帮帮团、金手杖服务队等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开展残联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专项工作,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持续开展“雷锋在我身边·关爱残疾人邻居活动”,为残疾人提供贴心暖心服务。联合卫健部门,开展评定医生培训,不断优化“上门评残”服务。持续深化残疾人证清理核查工作。
(八)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残联基础工作质效新提升。加强第三代证残疾人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推进残疾人证数字化管理。积极落实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精准做好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和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抽样调查,加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工作力度。推进落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高效办成工作,最大限度便残利残。认真落实《关于健全民意调查和残疾人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的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护好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市残疾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位委员、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中提出“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让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恪守绝对忠诚,强化实干担当,永葆清正廉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的正确指导下,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一心、拼搏奋进,以求实务实作风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努力书写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