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讲话 —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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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和谐    加快发展

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在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长春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副主席    沈贵一

(2008年4月1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届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自2003年6月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至今5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中国残联、省残联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及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圆满完成了第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建设和谐社会,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

第一,残疾人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标志着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五年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把妥善解决安排好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作为政府的政治责任、首善之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文件,及时有效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培训、医疗、康复、低保、住房等重大问题,逐步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使残疾人享受到社会经济进步所带来的成果。

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在工作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为残疾人办了大量好事实事,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问题。卫生部门组织的“视觉第一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带来了光明;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年市残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长春市“扶残助业工程”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多届“长春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在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之间搭建了桥梁;市残联与市卫生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培育活动的通知》,拟在2006-2008年建立150个社区康复示范站;市残联、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和下发了《关于确定享受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补助的贫困残疾人标准的通知》,界定了贫困残疾人的标准,这项工作切实解决了贫困残疾人有病不能医治的实际困难,为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有利保障;市残联与市交警支队联合为残疾人办理机动三轮车代步手续,现已为900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人专用牌照。5年来,在就业、培训、医疗、康复、低保、住房等涉及残疾人民生的问题上,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编办、建委、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都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解决各方面的困难,同时也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三,加大了政府对残疾人事业资金的投入力度。为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市政府逐年加大了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2852.5万元,比前五年的950多万元递增了200%。

(二)社会化工作成效显著

倡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积极发掘社会潜能,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在慈善募捐、志愿者助残等方面,拓展了社会化工作的新方式,有效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五年来,共募物品款项折合人民币120多万元,捐赠轮椅1800辆。募集的款物,本着“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的原则,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贫困残疾人,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社会各界用实际行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残济弱,形成了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扶残助残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注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大新闻媒体紧紧围绕各级残联的重点工作、残疾人的节日、赛事和大型活动,及时跟踪采访、宣传报道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的残疾人。通过长春市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之声》专题、长春日报《残疾人天地》专栏、长春电视台“要点新闻”《手语节目》等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在20多条道路上,铺设盲道200余公里,残疾人坡道600余处,部分高档宾馆、公用场馆、办公用楼、住宅小区等建立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的典型工程,方便了残疾人的出行。2006年,长春市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的称号。

(四)残疾人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资助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接受教育。五年累计发放助残奖学金166万元,资助考入大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669人。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185名。

二是文化体育方面。全市共建有残疾人活动场所351处。积极组织优秀的残疾人文艺人才参加国家、省的文艺汇演。在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中日韩三国少儿舞蹈大赛中,我市选手均获得了可喜成绩。从2003年至2007年,我市运动员在第五届残运会、第二届世界盲人运动会、全国特奥乒乓球赛、全国残疾人锦标赛、东亚特奥篮球赛、中国长春冰雪旅游暨净月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节等大型赛事上,共获得金牌52枚、银牌42枚、铜牌22枚。

三是残疾人中不断涌现出先进个人。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自强模范”王树明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残疾人,他们不等不靠、不向命运低头,以乐观进取的精神顽强拼搏,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有40名残疾人在“十五”期间被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有25名残疾人被授予“自强就业标兵”,50名被评为“自强就业优秀个人”。宽城区肢残人协会和南关区聋人协会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调动和发挥残疾人的积极作用,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先进单位。

(五)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61个街道、98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联络员;381个社区中已有349个社区和1687个村建立了残协组织,并且配备了专、兼职副主席。市及大部分县(市)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和培训,使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适应新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初步实现了残联系统信息网络化,全面启动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快报等制度逐步规范。

(六)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自2003年以来,我市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导,以社区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和宣传力度,残疾人就业工作出现了新局面。为更好地落实省残联“自强就业助残行动”, 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五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5万人;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在社区开发岗位7500个;农村从业5.5万人;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安置近万名残疾人就业,“助业工程”使6000个家庭受惠;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亿元。

残疾人扶贫工作被纳入全市各级政府总体扶贫规划中,通过政府扶贫、政策扶贫、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等方式,使2万余名残疾人得到扶持。五年来,落实康复扶贫贷款820万元,辐射带动大批残疾人就业。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913户。

(七)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已经建立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工作任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巩固调整,建立和充实各级康复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康复指导、训练、服务、转介为一体的工作渠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年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750例。在原有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了肖氏眼科为新的服务机构,完成助视器配戴959名。康复训练聋儿550名,完成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训练217名,培训聋儿家长561人次。完成假肢装配任务826例,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538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421名。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将落实康复措施做为着眼点。五年中,为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1.4万人,免费住院1438人。2007年精神病免费住院救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600元。

五年来,我们不断提高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认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概括起来有: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有利保障。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基石,没有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没有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残疾人事业就是无基之厦。五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文件,主管领导重视支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

3、坚持以重点项目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通过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扶残助业工程”、“危房改造工程”、“ 助听助行助明助学四助工程”、“视觉第一·光明行动”等重点项目,不断形成残疾人工作的新格局,为残疾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

4、坚持以提高残疾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稳定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通过资助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入学、免费举办各类培训班、举办残疾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宣扬自强模范等方式,不断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增强其竞争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了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各级残联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广大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这些成绩,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全市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同心同德、艰苦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向给予残疾人事业大力支持的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向作出卓越贡献的残疾人朋友,向全市残疾人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一切关心和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国内外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展望

虽然我市残疾人事业有了快速发展,但残疾人事业仍处于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局面。随着我市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城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体系逐步健全,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加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和资源保障,使快速扭转残疾人事业的滞后局面成为可能。

(一)今后五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抓住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快速扭转残疾人事业的滞后局面,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和社会化的工作方法,贯彻“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民生问题,快速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总体目标

1、扶贫解困工作

使尚未解决温饱的残疾人尽快解决温饱,帮助基本解决温饱的残疾人稳步提高经济收入,逐步缩小残疾人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的差距。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重症残疾人给予特殊关照。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200户以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村适合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力度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都要探索建设各种类型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

2、就业工作

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就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工作组织体系。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扩大残疾人就业总量,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达到6万人。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使登记失业和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和收入稳定性。加强和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3、康复工作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和70%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继续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服务。继续加强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免费住院和服药,特别是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发现一例住院治疗一例。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建立示范性康复设施。建设长春市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对社区康复机构予以指导。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今明两年为638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4、教育工作

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特殊教育的覆盖网络,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要。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健全完善助学制度,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5、宣传文体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天地》、《残疾人专题》节目。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多层次培养残疾人文化骨干队伍,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进一步活跃、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完善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培养竞技体育残疾人运动员队伍。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

6、维权工作

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得到保障。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市县两级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7、信息化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体系。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搭建覆盖全市的残联信息应用系统。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全全市残联网站测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倡导信息无障碍环境,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基层统计管理,强化基层统计职能,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

8、组织建设

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增强服务能力。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当前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新一届执行理事会工作起始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入全面落实民生工作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市政府决定开展的以残疾人救助为重点的“助残年”。因此,我们要以更高政治责任感,抓好残疾人的民生工作。

(一)加大扶残助业力度,完善培训机制。

在完成了2003年——2007年五年“扶残助业”计划后,继续实施“扶残助业工程”, 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2000人,以按比例安排就业为主导,以社区就业为重点,实行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宣传力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在社区开发的公益岗位或其他岗位,优先就近就便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降低残疾人进入低保的门槛,落实好对重度贫困残疾人的低保标准提高20%的计划。

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制定残疾人培训计划,对其就业前和就业期间给予两次免费培训;对经培训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适当奖励。

(二)关注残疾人住房问题,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活问题。把现有的58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纳入全省泥草房改造工作中。城区、开发区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330户。

在对城区贫困残疾人住房调查核准的基础上,政府实物配租时优先;购买政府保障房时优先;住房补助优先;租房的租金实行核减。

(三)进一步加大康复工作的覆盖面。

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重点落实在社区康复网络的建立上,把康复工作延伸到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康复中。高度重视贫困精神病人的康复工作。

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计划,为3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对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为273名重症贫困精神病病人提供免费住院治疗一个疗程,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提供免费住院治疗,为2280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送药,为187名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为146名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为84名聋儿提供听力语言训练。

筹建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要搞好功能定位,明确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作用和康复对象;搞好规模定位,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量,确定建设规模;搞好选址定位,要建在市中心,方便残疾人;搞好管理定位,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并将此作为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说明残疾人工作已被列入了全党的重要议事日程,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做好残疾人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为快速扭转残疾人事业的滞后局面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