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讲话 —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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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努力让城乡残疾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在长春市残联五届五次主席团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4日)

甘  琳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长春市残联执行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残联组织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和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实现了“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机制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优势更加凸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省22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方向、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科学编制《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并颁布实施。“纲要”全面贯彻了我市“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新部署,体现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反映了广大残疾人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民生计划惠残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在省残联的全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指标,全年为24名贫困重度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共计480万元),为159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为5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补贴;完成贫困白内障手术1500 例;精神病人免费住院1414人次,免费送药4581人次;假肢安装补贴146人;为肢残人家庭卫生间改造291户、为盲人和聋人配发家庭无障碍用具分别为252户和353户;为城区3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为992人符合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了生活补助。利用中国残联专项资金96万元,为1511人通过机构、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形式托养的残疾人给予补贴,残疾人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重点工作领域的经费投入大幅提升。201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将保障金的支出范围由原来仅用于残疾人就业,扩大到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其它方面;将康复经费标准“由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15元调整到1.00元”,精防经费标准“由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50元调整到2.00元”,将城区 “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进一步提高了康复和社会救助能力。

(二)注重创新发展,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1年,我市民办公助安宁精神病托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成立了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训练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榆树市被确定为全省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并建成260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南关区和九台市分别建设了1800平方米和26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双阳区整合128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集中开展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服务;朝阳区投资建设了校舍面积1024平方米的特殊教育学校;二道区在政府民生大厦筹建中,争取到20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区,并打造了“残疾人服务一条街”;高新区建设了高技能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服务大厅在全市首个通过省级验收;德惠市、农安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经费已经全部或部分到位,全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呈现良好势头。

二是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再创新高。全市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671人;市、县(区)两级残联共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班55期,累计培训残疾人6521人次,其中,培训农村残疾人3274人次;新建市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10个,评选16名市级残疾人创业带头人;举办了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30余次;扩大农机扶贫试点规模,投入资金200万元,新组建农机互助组200个,惠及残疾人家庭600个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口径收缴10080万元,成功突破亿元大关,其中,绿园区、南关区、高新区收缴额首次突破千万元。净月区在残疾人扶贫及康复方面投入保障金额度居全市之首。

三是残疾人教育层次水平不断优化。实施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成立了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目前在校残疾学员70名。把“扶残助学金”项目纳入全市民生助学行动当中,全年投入资金117.2万元,为我市448名新考入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发放扶残助学金;朝阳区在追加助学补贴的基础上,率先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给予资助;经开区为贫困残疾幼儿和残疾人子女解决入托难的问题;顺利开展了全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工作。

四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1年,我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进行交通整治,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访的矛盾凸显,先后发生集体上访39次,1300余人次参与。全市两级残联组织本着既维护大局,又要为残疾人争取权益的原则,采取调研、建议、协调等多种措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国文明城的创建。同时,认真落实“局长接待日”工作,全年累计接待来访194人次。会同卫生局成立仲裁委员会,妥善解决了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鉴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汽开区还专门成立残疾人民事调解小组,及时为残疾人提供鉴定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坚持借势争先,残疾人宣传文体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是有力营造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第四次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对五年来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大规模表彰。在第20个国际残疾人日,我市隆重举行了“在灿烂的阳光下——长春市残疾人事业成就与发展主题晚会”,全面总结了五年来残疾人民生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对晚会的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全年共刊登4个宣传专版,录播12期专题片;全国、省、市各大新闻媒体300余次报道我市残疾人工作,营造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有效促进了残疾人社会参与和融合。第21次全国助残日,全市残联共开展活动11项,10多家媒体对助残日活动进行报道;庆祝建党90周年,我市举办了“心中最美的歌献给党”大型红歌会;为进一步增进残疾人工作者手语交流的能力,我市举办了长春市首届中国手语大赛;第二届残疾人文化活动周,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10万之多。宽城区残疾人艺术团较好地带动了本区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是在全国全省残运会上创造优异战绩。全省首届残疾人运动会,我市荣获金牌43枚、银牌23枚、铜牌11枚,取得了团体总分、金牌总分两个第一的好成绩;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上,我省获得的10枚金牌中,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囊括7枚;开展“全国特奥足球”活动周和全民健身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加强自身建设,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水平普遍提高。2011年,长春市残联党组提出“弱势群体强势维护”的工作理念,并把开展爱残疾人事业、爱残联组织、爱残疾人的“三爱”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深化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观念;实施“大培训”计划,对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先后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理事长、市残联机关干部,以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86人,分赴北京大学和山东大学进行集中学习,全面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在市直机关运动会上,市残联干部职工踊跃参赛,表现顽强,取得了市直机关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残疾人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二是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迈出步伐。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对基层组织提出的更高要求,2011年,长春市残联对所辖14个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赴延边、吉林两市实地考察,与山东临沂等地交流经验,切合实际地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在2年内解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和待遇问题。南关区率先在全市出台了《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更加活跃。肢残人协会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大型红歌演唱会,并与延边州肢残人协会建立了友好关系;聋人协会协助市残联共同举办了手语大赛;盲人协会创办了“盲人志愿者服务站”,每月一次“听电影”活动已成为常态化工作。助残志愿者协会积极组织大学生进社区,倡导发起的“快乐周末”主题活动,赢得了市精神文明办及联办单位的好评。

四是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职能作用有效发挥。2011年,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全年募集善款物资总计447.4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大型公益项目5项。“爱心永恒·启明行动”项目被评为全国优秀公益项目,并在全国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发言。基金会被评为全省2011年度先进社会组织。

五是残疾人事业科学化工作水平稳步推进。2011年,长春市残联顺利完成了网站改版工作,增加了视频新闻、办事指南、理论研究等栏目。启动了长春残疾人服务网。办公OA系统与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全面联网,有效实现了工作流程、文档管理自动化。

2011年,长春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扶贫工作、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综合先进奖,再次进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评比优秀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的关心重视,离不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更离不开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向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无私奉献、辛勤付出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残疾人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还存在严重的不平衡问题;同时,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又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全面实施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为重点,以“扶残助残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统筹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打造全省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首善区,努力让城乡残疾人生活得更加美好。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

一是要加快政策体系建设。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是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2012年,我们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修订《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长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出台一系列切合实际的扶残助残政策,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专项惠残政策和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尽快出台特色鲜明、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范围,全面提高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保障水平。

二是要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是高效推进残疾人工作,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2012年,我市要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立项建设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力争年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康复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室,为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大地方投入,尽快完成本地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3年内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积极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多渠道解决重度残疾人“安托养”问题,依托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建设,逐步健全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机构托养三位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三是要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是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2012年,我们要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宣传和实施为契机,成立长春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深入开展无障碍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及改造。依托残疾人专门协会选聘无障碍环境监督员,对我市环境、设施无障碍工作进行监督。要免费为肢体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盲人和聋人家庭发放无障碍用具;廉租房分配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并根据需求优先选择低矮楼层;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立健全无障碍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重点落实惠残项目,切实满足残疾人现实性和发展性需求

一是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城区、开发区0—6岁贫困脑瘫、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补贴;对手术适应症的贫困脑瘫儿童免费实施一次性手术治疗。为城区、开发区0-6周岁重度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提供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免费提供助听器和康复训练。逐步实现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有一助一”全覆盖。

二是实施精神病康复救助项目。扩大精神病康复医疗救助范围,继续为重性贫困精神病人免费送药或住院治疗;对有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有一管一;适当调整救助药品种类,视患病程度适当延长住院疗程,逐步提高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质量。

三是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开发残疾人集中就业新路子,探索创办残疾人创业园区,继续深化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成全市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600名、扶持150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免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城区、开发区盲人开办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按摩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

四是实施“三无一靠”救助项目。继续对城区、开发区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供养的“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

五是实施扶残助学项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电大特教学院培养标准,设置本科教育;继续实行扶残助学金政策,扩大资助范围,为新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每年提供资助,为新考入高中的残疾学生提供一次性资助。

(三)大力推进扶贫开发,有效保障农村残疾人过上更加幸福生活

一是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进一步将工作重点向农村倾斜,根据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摸清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底数和基本生活状况,结合实际制定《长春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以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为核心,认真抓好带传培训工程,统筹推进农村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法律维权、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切实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二是实施特别扶助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计划,支持优质康复扶贫项目申报。开展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并落实配套资金,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全年力争完成危房改造500户以上。进一步深化农机扶贫项目,扩大试点规模,新建农机互助组200个以上。

三是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品牌。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投入,积极开展扶贫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现有扶贫就业基地典型,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各县(市)区、开发区残疾人扶贫就业品牌基地,努力打造以创业园区拉动,孵化基地驱动,扶贫基地带动的“三动促就业” 特色模式。

(四)不断优化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残疾人宣传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配合全市重点惠民文化工程建设,同步实施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立长春市残疾人艺术团,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报演出。组织开展第三届“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读书大赛。深入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努力推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盲人阅览室。结合“百千万特殊人才工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同时要不断深化残疾人和残联组织文化建设。

二是不断创新残疾人事业宣传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重点围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两个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宣传;继续办好长春电视台《手语新闻》和《情暖天下》专题节目。通过举办残疾人艺术成果展示晚会、制作残疾人典型宣传片、评选表彰好新闻等形式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全面启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建立“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培训并建立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组织开展第二届“残疾人健身周”和第六次“特奥日”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单项比赛和特教学校体育项目比赛。成立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推荐优秀运动员参加伦敦残疾人奥运会。

(五)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全面加强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要以残联换届为契机重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实施 “强基育人”工程,努力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按照省残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市残联将履行协管职责,协助当地党委切实配强残联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都要配备残疾人干部。协调开发公益岗位,并做好上岗人员选拔录用、培训工作。2012年,城区社区要全部利用公益岗位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是要加强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协会队伍,完善工作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协会登记注册。以换届工作为契机配好县(市)区各专门协会班子。积极开展适应本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与突出特点的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志愿助残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志愿助残服务网络。在大中专院校建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通过志愿者“一助一”、“众助一”等形式,给予残疾人全方位的帮扶,促进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人良好氛围。加快残疾人证核发进度,提高残疾人证使用管理水平。

三是要提高残联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把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坚持“理事长接待日”制度,重点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稳妥解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处理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争取让更多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提高残联组织和残疾人的参政议政能力 。

四是要加大干部培训和教育力度。制定“十二五”及年度残联干部培训计划,以多种形式举办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残联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主题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建设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专业化工作者队伍。

五是要强化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精心研究设计助残公益项目,搭建扶残助残公益平台,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努力为残疾人事业筹措资金和物资。举办“爱心永恒·启明行动”项目纪念雕塑落成仪式。加强与国家和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及国内外慈善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社会监督,管理和使用好助残善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蓄力量。

各位委员,同志们,“十二五”掀开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崭新篇章。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崭新的风貌和饱满的热情,努力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建设繁荣、和谐、开放、美丽、幸福长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