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讲话 —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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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努力实现全市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在长春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4月7日)

甘 琳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长春市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委托,向大会做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五年,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广大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关怀指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残疾人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颁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顺应残疾人群体不断变化的需求,建立健全多项普惠、特惠的社会保障制度。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已经由以往的社会救济为主,转变为全面的民生保障,对残疾人的服务逐步由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谋取福祉尊严;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由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服务,转变为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残疾人政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五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强法制建设,将《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正式纳入人大立法计划;促进教育发展,出台了《关于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就业保障,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我市被评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普惠”加“特惠”的原则,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全市贫困残疾人已做到应保尽保;对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分别给予分类施保和特别救助;针对贫困听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出台了一系列救助措施;在全省首开先河,建立了“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大幅度提高康复经费和精防经费标准;对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农保给予补贴。五年来,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2574户;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26144人次;落实康复扶贫贷款1570万元;采取多种扶贫方式,使3万余名残疾人得到扶持救助。

四是残疾人民生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纳入涉残项目62项,受益残疾人约12万人次。通过“爱心永恒·启明行动”、全国百万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项目,实施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2.1万例,实现了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通过“爱心轮椅·助行行动”、彩票公益金辅具配发等项目,免费为贫困肢体残疾人配发轮椅10390辆;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759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扶残助学金”项目,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普通中、高等教育2476人;实施系列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贫困听障、脑瘫、智力、孤独症儿童2437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肢残人家庭卫生间无障碍改造1581户,为2915个盲人和聋人家庭配发了无障碍生活用具。多项“有一助一”项目上升为政策层面,一大批残疾人类别化需求得到满足。

五是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五年来,我市先后成立了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辟了为残疾人提供常态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的崭新格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探索出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新路子,建立了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开办了全国首家残疾人驾车体验中心,目前已有390名残疾人取得驾照;民办公助安宁精神康复托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新增床位1000张;与长春电大联合办学成立了特教学院,录取残疾学生151人;全市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和训练中心已达到37家;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启动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初具规模。

六是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五年来,全市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2万人,农村稳定从业的残疾人达到6.8万人;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基地30个;“农机互助组”试点工作,被作为“创新扶贫模式”写入国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有一培一”;全市就业保障金年收缴总额突破亿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全市有3个区完成“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工作,其他县(市)区普遍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受益残疾人达5.7万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投入专项资金487万元,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贴7202人次;采取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城区新增残疾人托养床位410张,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七是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五年来,全市建立残疾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318处,省、市、县三级残疾人体育示范点31个;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丰富活跃。先后举办了长春市第三届、第四届残疾人文艺汇演,成功承办了全国残疾人“文化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中,我市运动员共获得奖牌217枚,其中北京、伦敦两届残奥会夺取银牌2枚、铜牌1枚;广州亚残运会实现了我省金牌零的突破;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我省获得的10枚金牌中长春市囊括7枚;全省首届残疾人运动会,我市取得了团体总分、金牌总分两个第一的好成绩。

八是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稳固。五年来,全市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基本完善,残联领导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的比例为18% ,已具有一定代表性;全市164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393个社区和1691个村建立残疾人协会组织;市、县两级专门协会都已健全,市肢体残疾人协会完成登记注册;建立县、乡、村三级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116个。顺利完成大规模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目前全市残疾人持证率已达30%。2012年,全市基层残联圆满完成换届工作;落实社区公益岗位200个,一次性完成了城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九是残联科学化管理水平日益提升。五年来,全市残联组织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长春市残联成立残疾人信息中心;市、县两级残联网站建设基本完成;办公OA系统实现全面联网;长春残疾人服务网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加大信息编报和政务公开力度,《长春残疾人工作信息》已成为主要工作交流载体;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管理,圆满完成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始试点;统计台账建设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十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和谐。五年来,我市结合残疾人重大节日、活动,在各级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先后举办了“心绘彩虹”大型公益晚会、长春市残疾人事业成就与发展主题晚会;以媒体公示、社会评选的方式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残联组织文化成为全市特色品牌;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创新理念、搭建平台,募集捐款捐物达2087万元,设立公益慈善项目13个;“爱心永恒·启明行动”项目纪念雕塑成功落户长春世界雕塑公园。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残疾人,涌现出一大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诠释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涌现出一大批自强自立的模范;全市助残志愿活动日趋活跃;金手杖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活动,创造了残疾人回报社会新模式。

五年来,长春市残联共获得全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康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生工作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并在全省残联系统综合评比中跃居首位,连续三年进入市直部门业绩考核优秀行列。

总结过去五年的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的主体地位,把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有效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二是必须坚持立足民生,统筹兼顾。要把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始终放在首要位置,深入研究普惠、特惠措施,强化类别化、个性化服务,更好地兼顾残疾人多元化诉求和统筹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才能引领广大残疾人共同实现幸福美好的“中国梦”。三是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要不断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创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律保障”的工作格局,才能培育良好的社会氛围,践行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责任。四是必须坚持倾注感情,贴近群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管理,不断强化实干精神和责任意识,加强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坚持问需于残疾人,问计于残疾人,带着感情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有的放矢的研究残疾人工作,才能有效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还可能继续拉大;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障碍。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励精图治、攻坚克难,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未来五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全市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围绕我市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幸福长春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残疾人状况,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努力让全市残疾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是:

——在全市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实现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 城区和80%的农村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升。

——全市两级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市本级康复中心、辅助器具中心、聋儿语训中心全部建成并发挥最佳服务效能。

——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城区新增适龄残疾人就业全部实现“有一管一”,农村适龄残疾人就业基本实现“有一助一”。

——全市形成健全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化,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常态化。

——全市城区残疾人实现康复服务进家庭、无障碍建设进家庭、信息化服务(电子保姆)进家庭,农村“三进”服务惠及到二级以上残疾人。

——建立特殊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对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特惠救助。

——城乡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覆盖社区、村屯;城区基本公共服务场所全面实现无障碍。

——残疾人事业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残疾人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谋划全市残疾人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全市各级残联要全面把握十八大对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谋划残疾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把改善残疾人状况、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研究落实十八大报告中与残疾人事业息息相关的六个部分内容,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断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加快制度建设和制度衔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努力优化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为残疾人平等权利的实现和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是强化惠残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加大对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创新实施民生救助项目;落实城市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努力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

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待遇。鼓励残疾人普遍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完善相关补贴优惠政策;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范围;力争使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享受最高报销标准。

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对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对城镇“三无”残疾人,依个人意愿或需要纳入集中供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是深化机构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

扩大残疾人创业就业规模。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发展残疾人展能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岗位预留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庇护工场或工(农)疗机构。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突出抓好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辅助器具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示范区建设;利用有效资源,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就近就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系列康复救助项目;大力加强康复人才的培养;深入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扶残助学政策,继续实施国家彩金助学项目、交行助学计划和省、市扶残助学金等项目;大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继续办好长春电大特教学院;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落实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在接受机构学前康复教育的资助政策;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试点和送教上门服务。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继续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大力发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贴。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优化事业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深入发掘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增强社会助残和残疾人回报社会的参与互动;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精心策划好主题宣传活动。

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体系;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组织实施“百千万特殊人才工程”;探索开展文化创业试点。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交流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快发展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选派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赛事。

推进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长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加快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设施设备和信息交流无障碍;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员队伍,配合人大和政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法制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尽快完成《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工作,指导县(市)区及时修改相关政策;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提升残疾人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问题和矛盾;积极推动残疾人参政议政,确保残疾人反映诉求和建议的渠道更加畅通。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逐步完善基层基金会组织网络;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公益资源和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为残疾人提供急需和切实的帮助;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为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提供有力补充。

五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

规范组织队伍建设。以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充实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按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新33条标准,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协会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加快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强化残联干部的实干精神和责任意识;加强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千方百计为残疾人谋取更多实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文风会风,简化迎来送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残联组织文化建设,创新服务理念,激发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促进事业科学管理。加强信息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残疾人远程教育培训及就业服务系统,逐步实现信息资源与相关部门横向对接和残联系统纵向信息交换;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抓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切实利用好办公OA系统,加快残联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数字化步伐。

增强社会管理合力。发挥残联的核心枢纽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带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培育残疾人自我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工作格局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律保障”转变;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全面推动残疾人工作向社会化管理方向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事业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残联的关怀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为幸福长春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