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 政策解读、统计信息
2023年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残联新一届执行理事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十四五”规划和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牢牢把握“稳”与“实”的总基调,打基础、强基层、办实事、求实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残疾人事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加快发展。
一、康复
37486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3779名残疾人得到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5244名、听力残疾人2345名、言语残疾人199名、肢体残疾人21714名、智力残疾人1829名、精神残疾人3581名、多重残疾人1706名。
截至2023年底,残疾人康复机构有43个。 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有3780人,其中,管理人员574人,业务人员2532人,其他人员674人。
二、教育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部、班)2 个,在校生 60 人, 其中聋生 59 人,其他 1 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 1 个,在校生 262 人,毕业生 63 人。
三、就业
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51970 人,其中按比例就业 3546 人,集中就业 1333 人, 个体就业 4100 人,公益性岗位就业 657人, 辅助性就业 459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 12197 人, 从事农业种养加 29678 人。
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1540人次残疾人赋能。全国13 个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共安置 71 名残疾人就业,带动54户残疾人家庭增收。
2023年,共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6人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44人次。现有保健按摩机构154个,医疗按摩机构8个。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23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有149573名。51336名残疾人领取养老金。60岁以下参保的残疾人中,57596名重度残疾人和3711非重度残疾人得到参保缴费资助。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有19个。689名残疾人通过寄宿制和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接受了托养服务,4182名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
五、宣传文化
在抖音、快手平台制发了短视频230余个,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0余篇。以市残疾人文联、市残疾人艺术团为基础,全年开展10场文化下基层活动。在第33次全国助残日期间,主办3场文艺演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为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捐赠总价为2万元的图书600余册。全年各县(市)区依托图书馆、村社区活动室等组织120余场“光明影院”无障碍观影活动,惠及3800余名残疾人。
公共图书馆有8个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开展视障文化服务,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44场次,地级残疾人艺术团6个。
六、体育
组织2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第四届残运会群众体育示范推广活动。申报省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2个。成功举办长春市第一届运动会(残疾人组)比赛,共产生金牌151枚、银牌104枚、铜牌72枚,长春市残联被评为全市第一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在吉林省第四届残运会上长春市共获得107金35银34铜,取得金牌数和奖牌总数双第一的优异成绩。长春市4名特奥运动员在第十六届世界夏季特奥会上取得5金2银1铜的佳绩。
七、维权
2023年制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县级规范性文件1个。参加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次,15人次参加。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2个,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2个。各地残联办理建议、提案4件。
出台了4个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4次,无障碍培训88人次。
八、组织建设
共有残联232个,社区(村)已建残协2593个。
各级残联工作人员688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总计2712人。
残疾人专门协会72个,助残社会组织9个。
九、服务设施
截至2023年底,已竣工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1个,总建设规模18699.7平方米,总投资10458.0万元;已竣工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3个,总建设规模42365.0平方米,总投资29120.0万元。
数据来源:
1、事业统计系统;2、精准康复系统;3、就业服务系统;4、托养服务系统;5、法律救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