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2015年度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并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救助、文化、体育等领域开展专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受政府委托,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评定等业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义务,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下设2个单位,分别为长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
纳入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 长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3.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实有人108人,其中:在职人68人,离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收入总计23858.76 万元,比2014年增加20137.23万元,增长541 %;支出总计7878.84 万元,增加5306万元,增长206 %。主要原因: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正在进行,大量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支出。
二、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58.7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829.99万元,占99.8 %;其他收入28.77万元,占0.2 %。
三、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78.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12 万元,占13.03 %;项目支出 6852.72万元,占86.97 %。
四、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829.9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4年增加20147.19万元,增长 547.06 %。主要原因: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正在进行,大量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支出。
五、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69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68 %。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39.64 万元,增长467.27 %。主要原因: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正在进行,大量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69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94.15 万元,占98.6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2 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57.22 万元,占0.7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3.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9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6.97 %。主要原因: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正在进行,大量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支出。
六、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2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公用经费84.2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58 万元,支出决算为46.07 万元,完成预算的18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1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车购置费用:省财政厅下达20万彩票公益金(吉财非税指【2014】1070号),专项用于购买康复流动服务车及车载康复器材,按要求进行了支出。2、因公出国费用: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邀请,经相关部门批准,有一人赴台进行交流和培训。3、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残联到我市调研残疾人相关工作的公务用餐。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3.884万元,增长了10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21.48万元,增长了97.23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车购置费用:省财政厅下达20万彩票公益金(吉财非税指【2014】1070号),专项用于购买康复流动服务车及车载康复器材,按要求进行了支出。2、因公出国费用: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邀请,经相关部门批准,有一人赴台进行交流和培训。3、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残联到我市调研残疾人相关工作的公务用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占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57万元,占94.5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 万元,占 2.7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1.22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机票及宿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5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9.57 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24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燃油、车辆保险维修维护。2015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残联到我市调研残疾人相关工作的公务用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 批次,110 人次。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务车购置费用:省财政厅下达20万彩票公益金(吉财非税指【2014】1070号),专项用于购买康复流动服务车及车载康复器材,按要求进行了支出。2、因公出国费用: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邀请,经相关部门批准,有一人赴台进行交流和培训。3、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残联到我市调研残疾人相关工作的公务用餐。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4.27 万元,比2014年减少11.07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办公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各单位共有车辆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康复流动服务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