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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残联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残联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残联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残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残联(大经路1898号);“长春残联”门户网站,邮编:130042;电话:88651548;传真:88651548。
一、概述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为了将市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残联理事长亲自挂帅,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完善了组织机构。
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确定了办公场地、添加设备(电脑12台,打印机3台,触摸屏2台,LED屏一台),由市残疾人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下设信息科、网络科,共计7人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市残联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以各大新闻媒体和市残联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广大群众宣传残联各项工作、民生任务以及残疾人自强先进典型及扶残助残先进模范的先进事迹。同时,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开发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等基层信息的报送系统,不断提高基层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参与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会事采访报道工作,采集到大量有价值的照片、影像,并做好收集、整理、发布、保存工作。
目前,市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不但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办公设备的操作、维护,同时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坚持练笔,提高文字写作能力,完全具备独立熟练地完成图片采集、信息编辑和发布等工作,有效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二)2018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残联各部室、基金会、协会编辑信息206篇,各县(市)区信息1034篇,其它各类信息54篇,市残联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294篇,其中配有图片的信息342篇。
(三)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审查意识,2018年市残联各保密岗位共计13人签定了《保密承诺书》。
(四)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为有利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残疾人的服务作用。市残联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市残联门户网站为主,以新闻媒体、市残联综合服务大厅为辅,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存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未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进行公布的问题。 下一步,市残联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平台建设,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