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长春市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及创业带头人的公示
根据长春市《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及创业带头人评选方案》要求,经各城区、开发区残联推荐,由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复审、核实、讨论通过,拟认定长春吉星印务责任有限公司为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刘颖、江中恒为创业带头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431-88652405反映。
(一)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
长春吉星印务责任有限公司
(二)市级残疾人创业带头人
南关区维纳斯手编工作室 刘 颖
九台区城子街镇恒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江中恒
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