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 工作动态
长春市残联开展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宣讲会
图为宣讲会现场
为切实提高残联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6月10日上午,市残联开展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宣讲会。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参加学习。
宣讲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承伟同志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解读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阐释了“三个规定”的界定范围,介绍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做法和成效,列举了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讲解全面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市残联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晓民主持会议,对市司法局给予残联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结合本次宣讲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法治理念。市残联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必依、依法用权。二是要严守纪律,做好法治的维护者。市残联党员干部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坚决做到不干预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努力。三是要积极参与,做好法治的践行者。结合《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残联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力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