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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按照《吉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吉残联发【2021】18号)要求,长春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类定点服务机构的认定工作,通过公告、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14家市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类定点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市残联已与14家市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类定点服务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

为加强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23日下午,市残联召开了市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类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会议。会上,康复部部长聂静强调:一是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安全;二是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做好课程设置、课程频次安排,提高残疾儿童家长满意度;三是加强档案等方面管理,确保项目结算有据可查。

14家市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类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市残联康复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