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 基层动态

 打印】 【关闭

3月8日,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长府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南关区开展了租赁摊床位资金补贴工作。

此项创业资金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各类购物商厦、连锁超市、娱乐中心、休闲广场、孵化基地等场所租赁的摊床位,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

目前,已为3名取得合法营业证照的残疾人发放了2016年度补贴款,总计4.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