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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新春街道开展学习《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文明创建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区居民文明水平,4月27日上午,南关区新春街道残联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新春街道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对《条例》中有关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家庭文明、社区文明等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文明行为规范和文明行为表现,同时倡导大家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带头示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号召大家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朋友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此次学习,帮助居民和残疾群众确立日常行为中的文明规范,増强了文明意识,促进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在辖区掀起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的热潮,同时营造了争当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