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 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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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想受援人之所想,急受援人之所急,从而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得到法律援助。

近日,肢体残疾人陈某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羁押的儿子申请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原则上为确保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及申请人的合法性,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现场申请。我们了解到,陈某本人肢体残疾,行走依靠轮椅;而丈夫患脑血栓无法用语言交流,全家收入以低保为主;且陈某家距离长春市百余公里远,身体状况决定她只能租车来长春,这对她来说是一笔经济负担。

针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除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辩护外,还可以由司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检察机关通知我们为陈某儿子辩护,陈某就无须来到百公里外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马转换工作思路,通过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协调办案检察官,在取得陈某儿子的同意后,将该案通知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辩护,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为陈某儿子指派了律师,确保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解决了其家属的申请负担。

今后,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人性化服务,认真做好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受理工作,确保弱势群体法律问题受理一件,完成一件,精准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