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 基层动态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及保障相关工作规程》文件要求,鼓励残疾人创业,南关区残联启动2022年度对残疾人租赁摊床位创业给予资金补贴工作。

具体补贴对象一是需具有本辖区户籍或居住证,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二是残疾人在各类购物商厦、连锁超市、娱乐中心、休闲广场、孵化基地等场所租赁的摊床位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取得合法证照。符合申报的残疾人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残联进行申报。经南关区残联审核后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按上年度年租金的3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期限3年的补贴标准执行。已享受政府相关租赁摊位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租赁摊床位补贴政策的实施,为南关区残联深入挖掘残疾人自主创业潜能,培养创业愿望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促进了残疾人的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