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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共享芬芳 同奔小康”残疾人文化周文化艺术演出方案
长春市“共享芬芳 同奔小康”残疾人文化周
文化艺术演出方案
长残发〔2018〕47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长春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及文化体育实施方案,根据省文化厅、省残联《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吉残联发〔2018〕32号)文件精神,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决定,举办长春市残疾人文化艺术演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享芬芳 同奔小康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9月18日下午14:00整
地点: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一楼演播大厅
(长春市南关区市府西街,谊民路与华新街交汇)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残联、长春市文广新局、长春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长春市残疾人艺术团
协办单位:长春市残疾人文联、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四、参加人员
1.出席领导
李德富 省残联副理事长
尹晓民 长春市残联理事长
张英君 长春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 立 长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志坚 长春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艳琴 长春市残联副巡视员
吴 昊 长春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朱向阳 长春市文广新局处长
侯丽娟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2.其他人员
艺术汇演全体演职人员150人;
市残疾人文联主席团,音乐舞蹈家协会会员10人;
市残联机关、直属单位部门20人;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分管宣文副理事长、宣文工作人员各1人,小计30人;
观众(城区开发区各20人)200人;
观众(市文广新局100人);
新闻媒体记者等10人;
东科摄像、摄影、志愿者22人;
永康康复中心20人;
东北科技学校20人;
总计:演职人员150人,观众432人。
五、活动内容
(一)时间安排
9月17日下午13:30 一次彩排,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一楼;针对彩排出现的问题,进行各方面调整;
9月18日上午9:00 二次彩排,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一楼;
9月18日下午14:00 正式演出。
(二)演出节目单:见附表
(三)人员分配
1.主持人:2人(市群众艺术馆)
2 .礼仪6人,志愿者10人(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学校赞助)。
3 .搬运:外雇车辆和人员运输。
4.手语翻译1人:长春大学特教学院
六、责任分工
1.市残联宣文部负责对活动整体统筹,负责汇演相关内容的审核等。安排工作人员照相和录像(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安排手语翻译,承担全部活动经费。
2.市文广新局负责联系市群众艺术馆安排汇演场地。
3.市残联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邀请省、市相关领导、现场领导接待、桌签、购买物品等工作。
4.市群众艺术馆负责提供演出场地布置(舞台、灯光、麦克、音响、投影、乐器等),负责安排场内事宜、协调节目顺序和编排、安排2位主持人。
5.市残疾人文联、艺术团配合市残联宣文部完成节目的编排、撰写主持词、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汇演的彩排工作、完成汇演活动现场的准备工作(座位表、道具、节目单、邀请函等),负责租用演出所用车辆,租用演员服装负责汇演现场的组织协调及其他工作等。
七、经费预算
本次演出活动中所需经费由长春市残联承担,各区残联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所需服装费、交通费等经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自行承担。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