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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残疾人健身周

活动的通知

 长残发〔2018〕4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第十个“全民健身日”相关通知的要求,经长春市残联理事会决定,定于2018年8月8日所在的工作周,组织开展第八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长春市助残志愿者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18年8月8日所在的工作周(即8月6日至12日)为集中开展第八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可根据工作实际延展活动时间。

五、活动主题

康复健身、展示风采、促进融合、共奔小康。

六、宣传口号

“助力残运会、迎接冬残奥、倡导健康生活、全民健身共奔小康”。

七、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针对重度困难残疾人实施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落实关爱体育进家庭项目筛查及体育器材发放工作。

2.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学校、托养、体育、社区等基层残疾人机构创建2018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

3.组织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部门组织的“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充分借助体育部门的活动平台和资源,激发残疾人走出家门康复健身、融入社会、展示风采。

4.因时、因地、因需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残疾人群众体育项目,推广普及轮椅太极拳、柔力球、排舞、牵着蜗牛散步(定向徒步走)等不同类型残疾人体育项目展演活动。举办冬残奥会及残疾人冰雪运动知识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冰雪运动装备、用品展示体验活动,推广旱地冰壶、模拟滑雪等仿冰仿雪运动项目。

八、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提供保障,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并于7月31日前上报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8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总结和宣传资料。活动方案和总结、照片等。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机构作用,要争取多方支持,调动社会公益力量参与,使广大残疾人受益,要营造热烈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本单位新闻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建设成果和残疾人的精神风貌。

3.各单位组织活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务实求效的原则,积极协调各类公共体育场所为残疾人免费开放。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茹

联系电话:0431-88650142

邮  箱:42389375@qq.com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