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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春市残疾人短视频原创大赛的通知
长残联发〔2020〕11号
关于举办长春市残疾人短视频原创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展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丰富广大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获得感与幸福感,长春市残联决定,结合“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开展残疾人短视频原创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原创生活 自信有我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二道区残疾人联合会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
快手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荭橙文化传媒
三、活动形式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持证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以社会征集和县(市)区、开发区残联推荐两种形式征集参赛作品。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至少推荐3部作品。由专业评审根据视频创意、画面质量、特效应用等几方面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参赛作品有机会在长春市残联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政务号上展播。
四、作品内容
展示广大残疾人美好的幸福生活、昂扬的生活态度,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反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精彩瞬间,以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典型事迹。
五、作品形式
以视频呈现,纪实、写生、短剧、美食、旅游、才艺展示等均可,内容真实客观,富有特色,角度新颖。
六、作品要求
1.时长:2 分钟以内(含2分钟)。
2.格式:mp4、avi、flv、wmv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分辨率为 1920×1080 或 1080×1920(推荐使用9:16竖版)。
3.版权: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严禁侵犯他人版权,如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的短视频,只能提交一次;所有提交作品中的视频素材应无版权争议,所有涉及版权问题由作者承担。
(3)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宣传推广权。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
(4)拍摄人物事迹应征得被采访者同意;作品画面中不得含有广告、logo角标、水印等身份标识。不得利用大赛平台恶意诋毁或传播负面信息,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原创内容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颁发奖励和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最佳创作团体奖、最佳组织推荐奖各1个(颁发奖牌)。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盖章(详见附件),作为征集凭证,将扫描电子版报名表及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杨 轩
联系电话:13944935800
报送邮箱:ccsclxwt@163.com
附件:长春市残疾人短视频原创大赛报名表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