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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

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残联发〔2018〕2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现将《长春市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3日


长春市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做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再出发

二、培训目的

深入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门协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协会和残联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培训内容

1.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解读

2.普法知识辅导

3.心理学专家做心理辅导

4.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座谈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 2018年5月30日至6月1日

(5月30日下午14:00前报道,6月1日下午离会)

地  点:新民宾馆

五、培训对象

长春市本级、各县(市)区、开发区组联工作负责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约160人)。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组织上报工作,并于5月21日13:00前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将参训人员回执电子版报送至市残联组联部。

2.参加培训人员要结合当前残疾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专门协会工作做好交流研讨准备。

3.参训人员食宿费由市残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地残联承担。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要保证参训人员,统一组织报到。

4.城区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不安排住宿,如有特殊行动不便需住宿的请在报名时注明。

七、纪律要求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有关要求,对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做如下要求。

1. 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不私议国策政事,不散布和传播谣言。

2. 在培训期间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准擅自离开培训地点,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本单位形象的事情。

3.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生活纪律。不组织和参与学员之间、教员与学员之间以及其他形式的聚餐、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做违犯党纪国法和有损形象的事。

4. 学习活动结束后按时返回。确保个人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和旅途平安。

 

联 系 人:张  斌

联系电话:88650143